添加日期:2017年12月28日 阅读:2128
12月25日,国家发改委网站集中发布了9起地方政府部门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案件,其中有3起就是与医药购销领域相关的。3起案件中,地方政府部门均接受了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并均被认定有做法是涉嫌违反了《反垄断法》的。
具体违法行为分别是:
四川省江安县卫计局被举报,在组织该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遴选和竞争性谈判过程中,以业主的身份遴选县级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配送企业,并通过竞争性谈判为全县乡镇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的配送选定**一家配送企业,且上述配送企业并不能完全满足全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的配送需求,还被相关单位收回了GSP证书。
江安县卫计局的做法,被认定为剥夺了该县公立医疗机构的自主选择权,排除限制了当地配送市场的竞争。
安徽省芜湖市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中心被查出,在招标公告及芜湖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配送企业公开遴选方案中,存在强制要求中标人6个月内在本地注册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条款。
芜湖市的相关条款,被认定为人为设定了对外地企业的歧视性资质要求,加重了外地企业的履约成本,可能会迫使部分外地企业因无法满足条件而放弃参加竞标。
新疆塔城地区卫计委遭举报后被查出,塔城地区卫计委及其九家公立医院与2家流通企业签订《药事服务合作协议》,确定2家企业为塔城地区各级公立医院药品和耗材的优先供应商,并通过会议要求等方式推动协议落实。
塔城地区卫计委的做法,被认定对塔城地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的特定市场进行了限制,侵犯了医疗机构自主选择药品配送方的权力。
而*终,上述相关部门也都主动纠正、整改、或是废止了涉嫌违法行为。
国家发改委集中发布地方政府部门主动纠正行政垄断行为案件,9起案件中医药圈独占3件,这显示,在各行业、各领域中,医药行业已经成为了反垄断的重头戏。
而医药圈现阶段反垄断的重点之一,则是垄断、指定配送,限制医疗机构的自主选择配送权。恰恰这个问题,在业内目前还是有点泛滥的,业界反映也比较强烈。
尽管国家发改委此次发布的叫停案例只有3个,但是在医药行业反垄断持续深入、甚至加码的大背景之下,未来,垄断配送这个问题,可能真的要被集中出手整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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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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